[导读] 别慌,宫颈糜烂根本不是病!
一听到“宫颈糜烂”,人们会本能的紧张,觉得都糜烂了肯定是很严重的疾病了。
在过去人们普遍认为“宫颈糜烂”是一种病理改变,甚至是宫颈癌及癌前病变发病的高危因素。但“宫颈糜烂”听着很可怕,其实他并不是疾病,而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。
宫颈糜烂?没有这个病
病名已取消
早在2008年出版的第7版《妇产科学》教材中,已经取消了“宫颈糜烂”这个病名,以“宫颈柱状上皮异位”生理现象取代。
因为医学发现,“宫颈糜烂”其实是一种生理性改变,只不过是由于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外移,与宫颈管外表的复层鳞状上皮相比,色泽更鲜红,看似“糜烂”而得名,但只要没有不适症状,比如白带过多、外阴瘙痒或下腹坠胀不适等,通常不用治疗。
“宫颈糜烂”不是病
宫颈上有两种细胞——鳞状上皮细胞(以下简称小鳞)和柱状上皮细胞(以下简称小柱)。
小鳞和小柱同在宫颈上的“鳞柱交界区”,并且,他俩处于动态的平衡,类似你进我退,你退我进的关系。受雌激素影响,雌激素低的时候,小鳞进,小柱退;雌激素高的时候,小鳞退,小柱进。而我们观察到的所谓“宫颈糜烂”,正是小鳞退,小柱进的情况。也就是说,在此种情况下,柱状上皮细胞占据了更多的“领地”。并且,柱状上皮细胞的外观不太美好,看起来就像“糜烂”一样。
所以,所谓的“宫颈糜烂”,只不过是长得不太好看的一种细胞,占据了宫颈的大部分面积而已。
“宫颈糜烂”意味着宫颈癌?
宫颈柱状上皮外移,和宫颈癌没有直接关系,只是宫颈癌好发于宫颈柱状上皮与鳞状上皮交界的部位,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(HPV)的持续性感染,才是引起宫颈癌的元凶。而有没有这个感染,并不能从“宫颈糜烂”的程度上判断,有的宫颈很光滑,但照样是感染阳性的。
换句话说,宫颈癌或者癌前病变可以表现为“宫颈糜烂”,但只有由HPV感染导致的“糜烂”才会发展成为宫颈癌!
如果检查发现“宫颈糜烂”样改变,需注意区分生理性和病理性两种情况。
生理性糜烂
生理性糜烂,是由于女性内分泌因素,生理状态下受体内雌激素影响,宫颈管内柱状上皮移位(外移),妇科体检时,外观宫颈呈现“糜烂”状态。在排除宫颈癌及宫颈的炎症外,考虑为生理性柱状上皮异位,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。
病理性糜烂
病理性糜烂,是子宫颈慢性炎症的一种类型,属于妇科炎症,只是炎症发生在宫颈上,他主要表现就是白带增多和腰酸等,有的则没有任何症状。病因是各式各样的,如:细菌、真菌、支原体、衣原体、HPV(人乳头状瘤病毒)感染等生物因素;人流、分娩、手术等造成的宫颈损伤;性活动过早、性伴侣过多,不洁性生活、性生活过度频繁等。
“宫颈糜烂”需要治疗吗?
当无病原微生物感染时,“宫颈糜烂”无临床症状,或仅表现为分泌物增多,不需进行治疗,以下建议,供参考。
(1)<30岁,对于单纯、表浅“糜烂”多为生理性变化,不必特殊处理。
(2)>30岁,或颗粒型“糜烂”、不对称“糜烂”、有接触性出血、宫颈硬度不同,应作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,除外宫颈病变。如果没有宫颈病变,也无明显不适,建议定期复查。
(3)颗粒型或乳突型“糜烂”,如出现白带增多,外阴、阴道瘙痒等炎症症状,应进行治疗。在除去宫颈癌的情况下,多主张行物理治疗。
(4)物理治疗方法较多,但治疗原理相同,疗效相近。关键是掌握正确的适应证,规范操作,注意围治疗期处理。
(5)由于“宫颈糜烂”与宫颈的癌前病变或者宫颈癌在肉眼检查上很难区分。因此,对于“宫颈糜烂”,在进行治疗前都需要先做宫颈防癌检查排除宫颈癌前病变和宫颈癌,因为早期宫颈癌也有“糜烂”现象。
定期宫颈检查很重要
宫颈的定期检查很有必要,不是为了预防宫颈柱状上皮异位,而是为了预防宫颈癌。
宫颈癌的发生与人乳头状瘤病毒(HPV)的感染有关,有些高危型HPV感染患者,在宫颈鳞柱交界区持续感染时,容易发生癌前病变和宫颈癌。宫颈癌自从有了宫颈刮片以后,死亡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,关键就是提前预防和治疗。
目前建议:21岁以后的女性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宫颈刮片检查,必要时联合作HPV检查,如果连续3次HPV和宫颈刮片检查都阴性,可以间隔时间延长到3年检查一次,70岁后仍偶有宫颈癌发生。
总结:“宫颈糜烂”听着很可怕,其实并不是疾病,而是一种生理现象,如果宫颈没有其他疾病,“宫颈糜烂”是不需要治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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