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,全国各地的医患纠纷和伤医杀医事件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。不否认这其中有医方的原因,但我想更多的原因还是在患方,要不怎么会有诸如“要想富,做手术,做了手术告大夫”之类的顺口溜呢?
不讲道理,不懂感恩,甚至恩将仇报的人历朝历代都有,只是因为当今医疗体制的弊端较多,加之少数不良媒体的误导,这样的人在就医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,以致现代版“农夫与蛇”的故事一再上演。社会环境如此,想逃避是逃避不了的。要想减少医患纠纷(完全避免医患纠纷是不现实的),保护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,作为医方,除一切都要遵从医疗规范,一切都按规章制度办事之外,也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,预见有可能发生潜在的隐患时,一定多考虑考虑,想方设法为自己披上一层“铠甲”。
下面就是曾经发生在我们医院的一个故事。
两年前,一名29岁的女患者因左乳肿块1个月来我院就诊。体检肿块3cm×3cm大小,边缘清楚,活动度可,门诊医生考虑纤维腺瘤。我科穿刺细胞学检查,发现细胞虽有一定异型性,但尚不能肯定恶性,报告中建议手术切除待病理检查。外科医生和患者及家属商量后,决定先做单纯肿块切除手术,待病理结果出来后看看是良性还是恶性再决定下一步的处理方案。
术后,患者家属在护士的引领下将肿块送至我科并门诊交费。岂料,就在第二天我们准备取材时,患者家属突然来我科要求退费不做检查了,说外科医生考虑是良性的,我们穿刺也没有发现肯定的癌细胞,患者又那么年轻,很可能就是良性的,一家人商量后认为没必要再花钱做病理检查。不论我们怎么解释,他就是不听。无奈,我只得在我们科准备的记事本上将事情的完整经过写清楚,请他核对后签字证明是其拒绝检查,之后帮其退费。
不料半年后,该患者发现左侧腋窝淋巴结肿大,同时左乳也出现新的肿块,我科穿刺细胞学检查均查见癌细胞,诊断为癌复发并同侧腋窝淋巴结转移。家属不悦了,找到医务科说医院耽误了患者的治疗,要求医院给个“说法”。医务科问他,当初怎么不做病理检查?要是病理检查知道是恶性的,及早扩大手术不就没这事了吗?他说医生没让做,要是医生让做,谁还在乎做病理检查的这点钱?
医务科来我这了解情况,我拿出了记事本,找到之前患者家属拒绝检查并签字的那页。医务科把记事本上的这页展示给他,他看到自己亲自拒绝检查的签字,自言自语了一句“怎么还保存着”,便悻悻地走了,不再对医院要什么“说法”。
但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。我好长时间一直在想: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患者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?今后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?(想要阅读作者的更多精彩文章,请关注博客许全)
作者简介:徐连泉,男,50岁,山东省德州市中医院病理科副主任、主治医师。
爱好文学,擅写时事评论及医学科普性文章,作品散见于《中国社区医师》、《健康山东》、《山东卫生计生》、《家庭健康》、《当代小说》、《鲁北文学》及健康报、健康时报、医师报、齐鲁晚报、德州晚报、德州日报等20余种杂志、报纸,并多次在征文中获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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