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临床病理诊断与技术操作规程》规定,“为方便病人外出会诊,切片可以外借,但须本科医生核查同意,并办理借用手续”。对此规定,没有经历过事的人或许并不能够理解其重要性,而一旦借用手续不全或保存不当、遗失,就有可能“摊上大事”,引发不应该的医疗纠纷。我科最近遇见的一个病人就让我出了一身冷汗,幸亏我科的借用手续齐全并历年保存完好,纠纷才最终避免。
一周前,一位看上去有70来岁的老年男人,拿着德州市肿瘤医院医生写的条子,来我科借他2011年3月在我科做病理检查的切片和蜡块,说是他的口腔肿瘤又复发了,需要借用原先的切片和蜡块做对比。当时的诊断报告是牙龈疣状癌,切缘可见癌细胞。我根据病人的就诊时间从病理标本登记本上查到病人的切片编号,并与存档的病理标本送检单核实无误后,找出了病人的蜡块,但切片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找到。问他借过片吗?他说没有,翻查他就诊之后一年多时间的借片登记也的确没有。
莫非是我们把他的片子给弄没了?我用商量的口气对他说:“不好意思,你的蜡块找到了,但没有找到切片。要不我们再给你切一份,重新制片,你明天再来取好吗?”
“那可不行!明天来取就耽误我看病了,再说谁知道你们再切出来的片子是不是我的?你们要是现在找不到片子,我就去找你们的院长。”没想到,满脸憨厚的一位老人竟说出这样的话来,我立时出了一身冷汗。
没办法,再查借片登记本。终于,在2014年4月,也就是病人做病理检查的3年后,有人借过他的片子,不仅有借片人的亲笔签名,还有借片人的电话号码。
我把借片登记本展在他面前,指着上面的借片签名人问他:“这个人是谁?是她把你的切片借走了,你怎么说没有借过?”
“她是我女儿。她借后没等还你们就给弄丢了。刚才是我忘记这事了,对不起。”原来,他的口腔癌曾在2014年复发过,转到德州市人民医院治疗时来我科借过片子。
面对这样的病人,而且是一位老年人,我还能再说什么呢?
我没有责备他。但为防患未然,在借给他蜡块的时候我不仅让他亲笔签名,留下手机号码,还让他手拿蜡块拍照,并记录在借片登记本上。
意外没再重复,仅仅4天,病人的蜡块就完璧归赵。
当前医患关系持续恶化,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,临床工作者一定要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工作,保存好所有的病理相关资料。(想要阅读作者的更多精彩文章,请关注@许全的华夏病理网博客)
作者简介:徐连泉,男,50岁,山东省德州市中医院病理科副主任、主治医师。
爱好文学,擅写时事评论及医学科普性文章,作品散见于《中国社区医师》、《健康山东》、《山东卫生计生》、《家庭健康》、《当代小说》、《鲁北文学》及健康报、健康时报、医师报、齐鲁晚报、德州晚报、德州日报等20余种杂志、报纸,并多次在征文中获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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