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理诊断报告是指送检标本经病理医师取材,技师制片等复杂的工作流程,最终由病理医师综合分析判断,作出诊断结论的报告文书。病理诊断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重要医疗文件,由诊断的病理医师签发,对临床诊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或参考作用。
病理诊断被誉为疾病诊断的“金标准”,是病理报告的核心和灵魂。但受各方面局限,并不是每个标本都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病理诊断。根据诊断的明确程度,病理诊断分为四种类型。
直接诊断
诊断确定,直截了当地书写病理诊断,没有描述,干脆利落,简洁明了,如中分化鳞状细胞癌。这类诊断肯定是深受临床医师喜欢的,其实病理医师也最喜欢。
意向诊断
指疾病诊断基本明确,但不能完全肯定,或有所保留的诊断。根据明确程度的不同,经常在诊断名称前加上“符合……”、“考虑为……”、“倾向于……”、 “疑似……”或“……可能性大”等字样。这种表述的病理诊断,临床医生不能作为完全可靠的依据,应根据病理诊断,结合自己掌握的实际临床情况,做出自己的诊断进行治疗;或者再进一步检查或观察。临床工作中,经常有这样的报告,如“低分化癌,倾向于腺癌”,表明“低分化癌”是肯定的,但“腺癌”是意向性诊断,需要进一步工作才能解决。
描述诊断
是指送检组织不能满足对各种疾病或病变的诊断要求,如全为血块、坏死或仅有正常组织等。因而按所观察到的形态进行描述。如“见纤维脂肪组织增生,少许淋巴细胞浸润”。病友甚至临床医师经常对这样的诊断报告很迷惑不解,但这并不是病理医师水平差,而是由送检标本的质量及其本身性质所决定的。病理医师只能以事实说话,至少这个报告提供了它不是恶性肿瘤,不是结核等信息,如需确诊,还需进一步检查。
不能诊断
是指送检组织过小,或因牵拉、挤压或电烧灼而失去正常结构,或标本处理不当,导致病变无法辨认,病理报告则只能简要说明不能诊断原因。除查找原因、汲取教训外,临床医生只能再送活检确诊。
(来源:临床病理李朵医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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